何謂眾生平等,佛陀倡導眾生平等之起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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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眾生平等」是源自於佛陀的印度時代,當時印度社會將種
族分成婆羅門 ( 祭司 )、剎帝利 ( 貴族、國王大臣 )、吠舍 ( 士
農工商平民 ) 及首陀羅 ( 奴隸 ) 等四個階級。佛陀因見到當時社
會種種不平等及某些人享有特權的現象,令祂一心一意想要突破
及改變現狀,故而出家修道,尋求令眾生皆能得到平等之法。
在古時代,無論哪一個國家其權位最高者都是宗教的主教或是教宗,包括西洋、歐美的國家及印度都是一樣的。當時的婆羅
門是印度外道組織中勢力最龐大、信徒最多、又具神通力者。其
權力可操控朝廷,國王都得聽從、尊重他們。故婆羅門享有很多
的禮遇和特權,而奴隸就是最卑微可憐者。
以前印度的奴隸,就如同中國的奴婢一樣,是可以買賣的。
只要有錢,便可買進很多的奴隸來剝削他們的勞力,甚至將他們
勞苦到死。奴隸常有被虐待至死之情形,因其工作時間長,又三
餐不繼,沒地位身份,病痛時無人理睬,此種種不平等之現象都
看在佛陀的眼裡。